公告專區 椿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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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擬定原高雄市細部計畫(原公車處金獅湖站、建軍站及舊市議會)(配合擴大及變更原高雄市主要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第一階段))案」都市計畫樁位成果。
發布日期:107-01-11
主旨:公告「擬定原高雄市細部計畫(原公車處金獅湖站、建軍站及舊市議會)(配合擴大及變更原高雄市主要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第一階段))案」都市計畫樁位成果。
依據:都市計畫樁測定及管理辦法第8條規定。
公告事項:
一、公告地點:本府都市發展局都市計畫公告欄、高雄市前金區公所、高雄市三民區公所、高雄市苓雅區公所公告欄。
二、上述都市計畫樁位成果自107年1月12日起至民國107年2月10日止公告30天。
三、土地權利關係人如認為樁位測定錯誤時,應於公告期間內(以本府收文日期為憑),以書面連同繳納複測費收據申請複測(複測費每支新台幣1500元,請逕向本府都市發展局洽繳),逾期不受理。
四、前項複測如無錯誤,所繳之申請複測費不予退還,如確有錯誤者,本府除即予更正外,所繳複測費無息退還。
檔案名稱 下載 日期
函及公告.pdf 20180111141215-7.pdf   107-01-11 
樁位成果簿.pdf 20180111141320-7.pdf   107-01-11 
樁位圖.pdf 20180111141802-7.pdf   107-01-11 
航測地形圖.pdf 20180111141847-7.pdf   107-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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椿位公告
公告「擬定原高雄市細部計畫(原公車處金獅湖站、建軍站及舊市議會)(配合擴大及變更原高雄市主要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第一階段))案」都市計畫樁位成果。
發布日期:107-01-11 | 資料更新時間:107-01-11 14:12 | 點閱率:3537 | 發布機關: | 承辦科室或人員: | 聯絡資訊:
主旨:公告「擬定原高雄市細部計畫(原公車處金獅湖站、建軍站及舊市議會)(配合擴大及變更原高雄市主要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第一階段))案」都市計畫樁位成果。
依據:都市計畫樁測定及管理辦法第8條規定。
公告事項:
一、公告地點:本府都市發展局都市計畫公告欄、高雄市前金區公所、高雄市三民區公所、高雄市苓雅區公所公告欄。
二、上述都市計畫樁位成果自107年1月12日起至民國107年2月10日止公告30天。
三、土地權利關係人如認為樁位測定錯誤時,應於公告期間內(以本府收文日期為憑),以書面連同繳納複測費收據申請複測(複測費每支新台幣1500元,請逕向本府都市發展局洽繳),逾期不受理。
四、前項複測如無錯誤,所繳之申請複測費不予退還,如確有錯誤者,本府除即予更正外,所繳複測費無息退還。
107-01-11 函及公告.pdf (20180111141215-7.pdf)  
107-01-11 樁位成果簿.pdf (20180111141320-7.pdf)  
107-01-11 樁位圖.pdf (20180111141802-7.pdf)  
107-01-11 航測地形圖.pdf (20180111141847-7.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