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改善鄉村地區公共設施、居住、產業等發展問題,內政部107年4月30日公告實施《全國國土計畫》,將「鄉村地區整體規劃」作為國土空間發展之重要策略,並於114年修訂《國土計畫法》,將鄉村地區整體規劃納入各直轄市、縣(市)國土計畫辦理事項。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於109至112年辦理美濃區鄉村地區整體規劃,提出居住、農業及氣候變遷相關空間發展構想。
本案延續前期規劃成果,針對人口集居地區進行美濃區空間發展及成長管理計畫,並因應國道十號延伸線及本市國土計畫在地意見回饋,針對美濃區中壇社區及美濃都市計畫區南側中正路二段二側建築群二處人口集居地區,研擬聚落空間發展規劃、公共設施興闢及土地取得方式,以利回饋美濃區之人口集居地區規劃及公共設施開發機制。
高雄市美濃區,面積約12,003.16公頃。
中壇社區及美濃都市計畫區南側中正路二段二側等二處聚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