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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政府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多目標使用作業流程

發布日期:111-01-12

聯絡窗口:綜合企劃科;電話:07-3368333#2643、2239

高雄市政府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多目標使用作業流程

高雄市政府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多目標使用作業流程


備註:

  1. 1. 依據內政部109年12月23日修正之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多目標使用辦法(下稱本辦法)規定辦理。
  2. 2. 辦理機關原則為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倘申請人為私人或團體,則由用地主管機關辦理。
  3. 3. 申請臨時使用經本市都委會審議通過者,需再依本辦法第四條擬具申請書及公共設施用地多目標使用計畫向市府申請核准。
  4. 4. 依109年10月12日本市公共托育機構設置跨局處協調會議決議辦理,檢附申請書及公共設施用地多目標使用計畫如附件。
  5. 5. 申請變更多目標使用者,需依本辦法第五條規定辦理。


◆ 相關附件下載

113-11-26 申請書及公共設施用地多目標使用計畫參考格式(20220628134333-7.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