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高雄友善投資環境_首波鬆綁都設審議法規 |
發布日期:108-02-27 | 資料更新時間:108-02-27 15:21 | 點閱率:4772 | 發布機關: | 承辦科室或人員: | 聯絡資訊:
|
為打造高雄成為友善投資城市,高雄市都發局繼盤點可供產業用地3900多公頃之後,也同步針對16項審議規定及流程,進行全面檢討。首波檢討完成修訂「高雄市都市設計審議授權範圍規定」及「高雄市都市設計審議原則」,將不合時宜規定予以修訂,大幅提升行政效能,有利投資環境。 |
高市都發局長林裕益表示,長久以來,不合時宜的行政規則,未能與時俱進,導致行政效能跟不上民間企業腳步,為推動韓市長發展經濟、創造就業機會政見,必須先從「鬆綁法規、提升行政效能」做起。 |
林裕益說,就任後即與相關業界公會座談聽取意見,並要求所屬全面檢討局內16項常用審議規定及流程,首先於近日(2月19日)完成「高雄市都市設計審議授權範圍規定」及「高雄市都市設計審議原則」之修訂,不僅可提升行政效能,也能營造友善的投資環境。 |
高雄市建築師公會理事長鄭純茂肯定市府都發局的行政效率,他說,此次高雄市都市設計審議規定的修正,不僅簡政便民,法規也不再疊床架屋,又能落實專業建築師簽證責任制度,不僅縮短民間申請案件審理時間,也能兼顧都市設計品質。 |
高雄市建築開發商業同業公會秘書長林佩樺說,此次「高雄市都市設計審議授權範圍規定」之修正,針對申請容積移轉須送都設審議之基地,基準容積未達630%,對周邊環境影響較小的開發案,要求確實依照都市設計審議原則辦理,提送幹事會審議,可縮短一半的作業時間,有利投資建設。 |
高市都發局表示,公共工程亦在本次都市設計審議程序簡化之列,舉例來說,以往在都設地區的公共設施開闢如公園、道路等,均提到都設委員會審議,本次修正放寬公共工程之基地面積或樓地板面積1萬平方公尺以上,才須提到委員會審議,其餘案件依規模授權幹事會或工程主辦機關自行審理,將大幅提升施政效能。 |
都發局羅椉元科長說,此次「高雄市都市設計審議授權範圍規定」完成修訂,以去(107)年受理件數估計,將有73%可縮短一半以上的審議時間,並落實建築師簽證制度,營造高雄成為友善投資城市。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