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國土計畫草案完成 7月公展 三山地區說明會首先登場 |
發布日期:108-06-27 | 資料更新時間:108-06-27 11:58 | 點閱率:5603 | 發布機關: | 承辦科室或人員: | 聯絡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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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土計畫即將於民國111年實施,高雄市都發局如期於本(6)月完成「高雄市國土計畫(草案)」,並將在7月底辦理公開展覽,公展前,為讓市民瞭解計畫內容及變革事項,都發局表示,首波規劃於鳳山、旗山、岡山等三地,舉辦3場地方說明會,聽取民眾意見,以作為後續審議參考,歡迎各界踴躍參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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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都發局長林裕益表示,國土計畫法立法通過後,全國國土規劃的最上位計畫「全國國土計畫」,內政部107年4月底公告實施,以民國125年為計畫目標年,考量未來20年的全國國土課題及發展需求,將國土劃分為「國土保育地區」、「海洋資源地區」、「農業發展地區」、「城鄉發展地區」等四大功能分區,共計19分類。 |
林裕益說,依據國土計畫法,國土計畫分為中央「全國國土計畫」及地方「直轄市、縣(市)國土計畫」二階層,分別以10年、5年進行一次通盤檢討。各縣(市)國土計畫必須在109年4月30日公告,目前「高雄市國土計畫」研擬進度也正如期辦理中。 |
林裕益又說,高雄市國土計畫範圍總面積約9,200平方公里,含括本市及東沙群島、南沙群島太平島管轄的陸域面積2,952平方公里、以及海域面積6,248平方公里,幅員相當遼闊,區內有都會、鄉村、平原、丘陵、高山、海洋等多元地景風貌。考量城鄉發展有其不同特性及需求,未來將透過國土計畫永續發展理念,追求城鄉各地的適性發展。 |
都發局區審科長薛淵仁指出,高雄市國土計畫(草案),目前係按全市土地特性、環境限制及未來發展需求,界定「適宜發展」與「不適宜發展」地區。並依全國國土計畫指導原則,劃分為「國土保育地區」(山脈保育軸帶、河川廊道周邊地區)、「海洋資源地區」(陸域邊界至領海外界線)、「農業發展地區」(農漁業生產相關土地)與「城鄉發展地區」(都市計畫區及其周邊地區)等四大功能分區,後續將藉由國土計畫之土地使用管制規則,以永續發展為目標,賦予合宜的容許使用項目。 |
薛淵仁說,高雄市國土計畫(草案)目前四大功能分區規劃,就陸域而言,「國土保育地區」佔70%,大多分布在那瑪夏、桃源、茂林、甲仙、六龜、杉林、內門等地區;「農業發展地區」佔14%,多分布於美濃、旗山、阿蓮、燕巢、大樹、梓官、永安、彌陀等地區;「城鄉發展地區」佔16%,以原高雄縣市都市計畫區及其周邊地區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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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大眾關切的農地未登記工廠議題,都發局薛淵仁科長表示,依106年農委會農地盤查結果,高雄農地做工廠使用面積約1,941公頃,多分布在岡山、仁武、鳥松、大寮等地區,為兼顧農業糧食安全及產業發展需要,目前初步規劃將「大規模群聚」,且屬「低污染無公安疑慮的產業」,劃定為城鄉發展地區,優先輔導合法化;至於屬高污染者,則以輔導轉型為低污染產業,或朝遷廠方式推動。 |
都發局表示,高雄市21處原住民部落範圍內的生活聚落,屬於目前區域計畫「鄉村區」者,將劃設為「城鄉發展地區第三類」;至於「非鄉村區」既有聚落建築物,則劃設為「農業發展地區第四類」,未來都可作為住宅、商業(餐飲、零售、辦公處所)、經營旅館、民宿及遊憩設施等使用。 |
都發局表示,市府將先配合中央原住民委員會,於6月27、28兩日(週四及週五)於那瑪夏、桃源、茂林等3個原住民行政區舉辦座談會,瞭解原民部落的意見。7月2日(週二)下午2時、7月3日(週三)上午10時及下午3時也將分別於旗山區公所、岡山區公所、鳳山區公所舉辦三場地方說明會,歡迎大家踴躍報名參加,相關資訊將公布於都發局網站「高雄市國土計畫」專頁(http://www.urbanetgroup.com/KS_SpatialPlanningAct/index.html),或電洽高雄市政府都市發展局詢問,服務電話(07)336-8333分機25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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