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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化溝通_保障民眾權益_區段徵收公益性及必要性作業高市提前辦理
發布日期:102-09-04 | 資料更新時間:103-01-29 13:03 | 點閱率:3107 | 發布機關: | 承辦科室或人員: | 聯絡資訊:
 為確保土地所有權人權益及減少區段徵收執行爭議,高市都委會研議通過都市計畫變更並以區段徵收方式開發案件審議配合作業原則,需用土地人應提前於都市計畫草案公開展覽階段,即辦理公益性、必要性作業及意願調查,讓土地相關權利人提早充分瞭解推動計畫,保障權益並強化溝通,及縮短計畫審議時程,提升行政效率。

 都發局表示,依現行土地徵收條例相關規定及「都市計畫草案以區段徵收方式辦理開發應行注意事項」,為確保區段徵收可行性及維護被徵收土地所有權人權益,除要求都市計畫草案辦理公開展覽時,應通知區段徵收範圍內之土地所有權人,並由地政主管機關向民眾說明區段徵收作業及規定外,也須於都市計畫草案於內政部都委會審議核定前,提送公益性及必要性報告,向內政部土地徵收審議委員會報告。

 基於強化溝通及民眾權益保障考量,高市都委會要求爾後都市計畫變更規定以區段徵收方式開發者,應提前於都市計畫草案公開展覽階段,即由需用土地人辦理公益性及必要性作業,讓土地相關權利人提早充分瞭解政府推動計畫及相關權益,進而提出意見及強化溝通協調,以確保計畫的合理性、公平性,同時提升施政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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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化溝通_保障民眾權益_區段徵收公益性及必要性作業高市提前辦理
發布日期:102-09-04 | 資料更新時間:103-01-29 13:03 | 點閱率:3107 | 發布機關: | 承辦科室或人員: | 聯絡資訊:
 為確保土地所有權人權益及減少區段徵收執行爭議,高市都委會研議通過都市計畫變更並以區段徵收方式開發案件審議配合作業原則,需用土地人應提前於都市計畫草案公開展覽階段,即辦理公益性、必要性作業及意願調查,讓土地相關權利人提早充分瞭解推動計畫,保障權益並強化溝通,及縮短計畫審議時程,提升行政效率。

 都發局表示,依現行土地徵收條例相關規定及「都市計畫草案以區段徵收方式辦理開發應行注意事項」,為確保區段徵收可行性及維護被徵收土地所有權人權益,除要求都市計畫草案辦理公開展覽時,應通知區段徵收範圍內之土地所有權人,並由地政主管機關向民眾說明區段徵收作業及規定外,也須於都市計畫草案於內政部都委會審議核定前,提送公益性及必要性報告,向內政部土地徵收審議委員會報告。

 基於強化溝通及民眾權益保障考量,高市都委會要求爾後都市計畫變更規定以區段徵收方式開發者,應提前於都市計畫草案公開展覽階段,即由需用土地人辦理公益性及必要性作業,讓土地相關權利人提早充分瞭解政府推動計畫及相關權益,進而提出意見及強化溝通協調,以確保計畫的合理性、公平性,同時提升施政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