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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市府推動大林蒲遷村 學者肯定對於延續社會網絡關係與情感之努力
發布日期:112-02-08 | 資料更新時間:112-02-08 11:25 | 點閱率:3379 | 發布機關:高雄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 承辦科室或人員:王副局長屯電 | 聯絡資訊:07-3368333轉2632
  大林蒲地區是由大林蒲、邦坑及鳳鼻頭3個傳統聚落所組成,分屬高雄市小港區沿海6里(鳳林、鳳森、鳳源、鳳興、龍鳳、鳳鳴)轄區,鄰近的臨海工業區自62年成立以來,逐漸開發進而成為全國最大規模的工業區之一。高雄市政府都市發展局長吳文彥表示,大林蒲地區面對工業區帶來的環境汙染風險,市府於106年進行家戶遷村意願普查,並獲89.04%居民贊成遷村,經向行政院爭取,並於108年底行政院核定「新材料循環產業園區設置計畫」,將大林蒲遷村及經費納入計畫,確定推動遷村工作。
  針對政府提出的遷村計畫,現任高雄市永續城鄉發展協會理事長、前嘉南藥理科技大學休閒保健系教授詹達穎指出,大林蒲遷村安置計畫(草案)揭示了「私有住商土地一坪換一坪:以大林蒲私有住宅區及商業區土地等坪數交換鳳山安置地的土地」、「建築物全新重建價格補償」,以及安置住宅、學校、多功能活動中心興建等,除了可以看出政府從優補償的誠意外,對於未來民眾搬遷後,可以因為這些措施一起到新的地點重新落地生根,對於延續原有的鄰里關係網絡有助益,給予肯定。此外,在廟宇的補償上也比照住宅條件,讓廟宇擁有足夠的土地與資金在新的地點重建,讓信仰中心同步搬遷,對於鞏固原有的社會關係相信也深有影響。
  曾任行政院全國國土計畫審議會委員的屏東大學不動產經營學系白金安教授則分析大林蒲遷村的各項措施,背後的涵義應有四個可供思考的面向:
其一,回應大林蒲居民對遷村的期待與訴求,以符合憲法第15條的人民權利保障,及行政法一般法律原則,如誠信、平等、明確及比例原則等,更是對於大法官解釋(如釋字400、670號)有關特別犧牲之補償意旨提出具體的補償措施;其二,試圖藉由多元選擇方案,且優於以往相類似公共建設案例的補償措施,彌補聚落住民長年來承擔環境與交通不便的特別犧牲;其三,減少聚落搬遷所必須面臨的環境與生活落差,讓大林蒲居民遠離工業污染、交通風險及不便利性,在公共建設完善的社區延續傳統落地生根;其四,也是近代聚落搬遷案例中常被重視、討論的聚落無形財產,亦即期盼遷村後仍可使大林蒲居民及其後代,盡可能地維持對大林蒲地區的身分認同,及延續、傳承原有聚落的文化、精神與象徵性,達到維繫既有社會網絡關係與情感的效果。
  不過白金安也觀察到,遷村民眾近2萬人,過去說明會都以所有大林蒲民眾為對象,有些民眾的個別訴求較難被關照,建議政府可以更積極的「出擊」,除了大型遷村說明會外,舉辦小規模的座談會,讓不方便於大型場合表達意見的民眾也有反應的管道,應能發揮更直接的溝通效果。期望大林蒲遷村在政府各部門的努力下,異地安置能讓聚落居民除獲得財產權的保障,生活環境品質與公共服務設施能確切的大幅提升外,現有的社群網絡人際關係,聚落文化的認同亦能繼續延續,體現安居樂業的新榮景。
  對於白金安的建議,吳文彥局長表示,不管是說明會還是座談會,只要有助於跟居民溝通的方式,市府都願意嘗試。此外,針對媒體報導有當地居民認為政府不應該逼他們遷入大樓,他也強調這是對於方案的誤解,大林蒲遷村私有住商區土地因為是採「一坪換一坪」,與「全新重建價格補償」,當地居民換回土地後,可以重新設計建築,要保有原本的居住型態或規劃更符合需求的型態,都是居民的權利。除了110年4月已在大林蒲中油活動中心二樓設置的遷村服務中心提供的個別服務將持續外,也將評估規劃中小型的場次,與民眾互動溝通,讓民眾對遷村的權益有更完整的了解,市府與經濟部訂於2月11日上午10點假大林蒲中油活動中心舉辦第4場遷村說明會,歡迎民眾踴躍參加,民眾如有相關疑問,可洽詢大林蒲專案辦公室(0800-600177、07-331-5333),或大林蒲遷村服務中心(07-973-5369),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說明。
相關圖片
圖1 鳳林宮鄰近鳳林路商圈,是大林蒲的信仰中心及居民日常交流場所
圖2 鳳鳴宮是大林蒲的信仰中心及居民日常交流場所
圖3 龍鳳濱海植物公園是大林蒲(邦坑)的親子同樂休閒場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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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市府推動大林蒲遷村 學者肯定對於延續社會網絡關係與情感之努力
發布日期:112-02-08 | 資料更新時間:112-02-08 11:25 | 點閱率:3379 | 發布機關:高雄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 承辦科室或人員:王副局長屯電 | 聯絡資訊:07-3368333轉2632
  大林蒲地區是由大林蒲、邦坑及鳳鼻頭3個傳統聚落所組成,分屬高雄市小港區沿海6里(鳳林、鳳森、鳳源、鳳興、龍鳳、鳳鳴)轄區,鄰近的臨海工業區自62年成立以來,逐漸開發進而成為全國最大規模的工業區之一。高雄市政府都市發展局長吳文彥表示,大林蒲地區面對工業區帶來的環境汙染風險,市府於106年進行家戶遷村意願普查,並獲89.04%居民贊成遷村,經向行政院爭取,並於108年底行政院核定「新材料循環產業園區設置計畫」,將大林蒲遷村及經費納入計畫,確定推動遷村工作。
  針對政府提出的遷村計畫,現任高雄市永續城鄉發展協會理事長、前嘉南藥理科技大學休閒保健系教授詹達穎指出,大林蒲遷村安置計畫(草案)揭示了「私有住商土地一坪換一坪:以大林蒲私有住宅區及商業區土地等坪數交換鳳山安置地的土地」、「建築物全新重建價格補償」,以及安置住宅、學校、多功能活動中心興建等,除了可以看出政府從優補償的誠意外,對於未來民眾搬遷後,可以因為這些措施一起到新的地點重新落地生根,對於延續原有的鄰里關係網絡有助益,給予肯定。此外,在廟宇的補償上也比照住宅條件,讓廟宇擁有足夠的土地與資金在新的地點重建,讓信仰中心同步搬遷,對於鞏固原有的社會關係相信也深有影響。
  曾任行政院全國國土計畫審議會委員的屏東大學不動產經營學系白金安教授則分析大林蒲遷村的各項措施,背後的涵義應有四個可供思考的面向:
其一,回應大林蒲居民對遷村的期待與訴求,以符合憲法第15條的人民權利保障,及行政法一般法律原則,如誠信、平等、明確及比例原則等,更是對於大法官解釋(如釋字400、670號)有關特別犧牲之補償意旨提出具體的補償措施;其二,試圖藉由多元選擇方案,且優於以往相類似公共建設案例的補償措施,彌補聚落住民長年來承擔環境與交通不便的特別犧牲;其三,減少聚落搬遷所必須面臨的環境與生活落差,讓大林蒲居民遠離工業污染、交通風險及不便利性,在公共建設完善的社區延續傳統落地生根;其四,也是近代聚落搬遷案例中常被重視、討論的聚落無形財產,亦即期盼遷村後仍可使大林蒲居民及其後代,盡可能地維持對大林蒲地區的身分認同,及延續、傳承原有聚落的文化、精神與象徵性,達到維繫既有社會網絡關係與情感的效果。
  不過白金安也觀察到,遷村民眾近2萬人,過去說明會都以所有大林蒲民眾為對象,有些民眾的個別訴求較難被關照,建議政府可以更積極的「出擊」,除了大型遷村說明會外,舉辦小規模的座談會,讓不方便於大型場合表達意見的民眾也有反應的管道,應能發揮更直接的溝通效果。期望大林蒲遷村在政府各部門的努力下,異地安置能讓聚落居民除獲得財產權的保障,生活環境品質與公共服務設施能確切的大幅提升外,現有的社群網絡人際關係,聚落文化的認同亦能繼續延續,體現安居樂業的新榮景。
  對於白金安的建議,吳文彥局長表示,不管是說明會還是座談會,只要有助於跟居民溝通的方式,市府都願意嘗試。此外,針對媒體報導有當地居民認為政府不應該逼他們遷入大樓,他也強調這是對於方案的誤解,大林蒲遷村私有住商區土地因為是採「一坪換一坪」,與「全新重建價格補償」,當地居民換回土地後,可以重新設計建築,要保有原本的居住型態或規劃更符合需求的型態,都是居民的權利。除了110年4月已在大林蒲中油活動中心二樓設置的遷村服務中心提供的個別服務將持續外,也將評估規劃中小型的場次,與民眾互動溝通,讓民眾對遷村的權益有更完整的了解,市府與經濟部訂於2月11日上午10點假大林蒲中油活動中心舉辦第4場遷村說明會,歡迎民眾踴躍參加,民眾如有相關疑問,可洽詢大林蒲專案辦公室(0800-600177、07-331-5333),或大林蒲遷村服務中心(07-973-5369),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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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1 鳳林宮鄰近鳳林路商圈,是大林蒲的信仰中心及居民日常交流場所 圖2 鳳鳴宮是大林蒲的信仰中心及居民日常交流場所 圖3 龍鳳濱海植物公園是大林蒲(邦坑)的親子同樂休閒場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