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楠梓產業園區都市計畫發布實施 台積電第1期用地6月啓動建廠 |
發布日期:111-04-29 | 資料更新時間:111-05-01 17:20 | 點閱率:7524 | 發布機關: | 承辦科室或人員: | 聯絡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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楠梓產業園區台積電第1期設廠用地29.8公頃,市府都發局於今(29)日依法公告發布實施都市計畫主要與細部計畫,將於6月由經發局續依環評決議及承諾事項,同步辦理園區公共設施及台積電建廠動工,可創造1,500名就業人口及每年1,576億元產值。 林欽榮副市長表示,行政院去年提出高煉廠轉型為南部半導體材料S廊帶核心,在市長陳其邁積極招商引資及市府團隊通力合作,最終成功將台積電引進至楠梓設廠,串起南部科技S廊帶,開創絕佳契機,讓高雄後發先至成為科技新城。 林欽榮說,市府跨局處整合,為產業提供水、電、人力、土地及安家計畫等5大誘因,善用再生水、綠電等超前佈署優勢,給予產業最佳後盾。也透過岡山路竹捷運延伸線及黃線等沿線都計通盤檢討,北接南科、路科及橋科;南連仁武、大社、林園、小港等,串成南部半導體S廊帶。 都發局長吳文彥說,高煉廠整體規劃係以建構城市生態綠廊為主調,兼顧產業轉型與環境共生,也有節能、節水、減廢等落實綠色製造;同時配套規劃教育、公托、社會住宅(興建10,500戶)、企業安家計畫及配合內政部租金補貼方案,提供租金補貼擴充至10000戶等政策,並且隨著園區發展以分期手段紓解交通,如短期優先拓寬翠華路,中期推動新台17往南打通,長期評估東側鐵路立體化等交通整合方案。 都發局長吳文彥說,本次公告實施範圍為原高煉廠工廠區29.8公頃土地,是由經發局依都市計畫法第27條第1項第3款「為適應經濟發展之需要」辦理個案變更,並依產業創新條例報編設置開發產業園區,經發局也會依照環評決議及承諾事項,納入當地生態考量,攜手台積電以更嚴謹的態度面對環境問題。 都發局說,後續整體進度將由經發局繼續完成產業園區核定設置、5月辦理土地點交與協助取得設廠建照、6月園區公共設施及台積電建廠同步動工,以配合台積電預計112年7月營運需求。 都發局再說,楠梓產業園區於台積電進駐後,將與材料研發專區形成晶圓製造與材料研發互補創新園區,成為南部半導體材料「S」廊帶核心,兩園區預估提供就業機會1.75萬人,並投入約89億元興建基礎公共設施,服務進駐產業使用及地方需求。 都發局同時因應打造全台最大的「S」廊帶科技走廊,也啓動從岡山、路竹往北之各行政區都市計畫通盤檢討,整合產業用地及地方路網、配合捷運及都更TOD開發、就業安家腹地,以及配合飛航管制放寬容積率等發展配套,共同建構優質的產業投資與居住生活環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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