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城大樓拆除原址再生 將興建公園 保障住戶及所有權人居住權與財產權 |
發布日期:110-11-11 | 資料更新時間:110-11-12 10:45 | 點閱率:14746 | 發布機關: | 承辦科室或人員: | 聯絡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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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城中城大火發生後,高雄市政府第一時間進行救災、緊急安置及社會救助,針對城中城大樓未來處置,市長陳其邁今召開記者會說明,城中城大樓經3大公會聯合鑑定確定為危樓,有拆除之必要,市府將會依法公告強制拆除,大樓原址將興建公園,成為鹽埕舊城區新生的起點。 陳其邁表示,城中城的產權相當複雜,土地及建物所有權人共388人,其中有地有房者106位佔27%,有地無房者11位佔3%,有房無地者高達271位佔70%,以「公益性跨區區段徵收」方式,讓無房無地者可優先安置於新建社宅、有房者可依重建造價領取救濟金,一坪11.4萬。領取救濟金後,如無房屋者,可入住社會住宅;而土地所有權人則可選擇領取現金或配地於七賢國中舊址,未來也可自行整合進行都更,最高可獲50%容積獎勵,以此解決產權問題,更保障相關權益人的居住權及財產權。 副市長林欽榮說,陳市長展現魄力,徹底解決城中城災後問題,指示市府各機關整合分工策劃以專案方式讓鹽埕環境再生且兼顧公益性,除原址興建鄰里公園外,原址周邊相鄰建築物市府亦將專案全額由市府負擔進行建築物牆面整維更新,以展現鹽埕風貌再生;另規劃在相隔400公尺的七賢國中舊址臨市中路之街廓,做為公益性跨區區段徵收的抵價地配地以及興建600戶社宅基地,面臨幸福川而居,區位環境更好,原有的鄰里關係仍然可以維持聯繫。 城中城大樓經高雄市土木技師、結構技師及建築師等三大公會聯合鑑定結果,建築物經火害後,已明顯影響結構物原有安全性,且耐震能力之PSERCB評估結果,耐震初評危險度分數R=82.49分,超過危險評估60分之標準,研判建築結構安全嚴重不足,耐震能力不符現行耐震規範,另維生管線均已毀損不堪使用,基於公共安全,建議予以拆除。工務局將依鑑定結果,按建築法第81條及82條規定,公告強制拆除。 都發局在災後第一時間即透過「社會住宅包租代管」計畫,提供200餘戶物件,協助城中城住戶入住更安全平價的居住環境,目前已有35戶接洽租屋,9戶簽約入住。此外,也將於方案經由社會溝通後,即展開辦理都市計畫變更,將城中城現址變更公園,為發展密集的鹽埕地區增添綠意休憩空間,並與國家住都中心合作,在七賢國中舊址興建600戶社會住宅,優先供城中城無房屋所有權的住戶租住,並將於社宅設置日照中心等社福設施以供鄰里使用以及共享青創空間。 城中城土地及建物所有權人共388人,其中有地有房者106位佔27%,有地無房者11人佔3%,有房無地者達271人佔70%,由於區段徵收針對建物採重建造價給予救濟,對於有房無地的所有權人較為優惠,至於土地所有權人則可以透過區段徵收選擇領取現金或領回位於七賢國中舊址的抵價地。 今日記者會協助鑑定城中城大樓建物安全的三大公會代表,高雄市土木技師公會理事長黃清和、結構技師公會理事長侯政成及建築師公會理事長陳奎宏亦均出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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