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狗商場》違規遭開罰 都發局:籲業者自律,仍不依法使用將斷水電! |
發布日期:108-10-29 | 資料更新時間:108-10-29 15:53 | 點閱率:4819 | 發布機關: | 承辦科室或人員: | 聯絡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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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都發局表示,鳳山區「打狗商場」屢屢遭到檢舉違規營業,市府經發局日前辦理聯合稽查,發現營業面積過大,違反都市計畫法「住宅區商場營業面積不得超過500平方公尺」之規定;另於空地也有違規經營攤販集中場之事實,都發局再予罰鍰30萬元,並勒令業者停止攤販集中場營業,及改正商場營業面積。都發局說,若再查獲違規,將予斷水斷電,現場也已張貼公告聲明籲業者要自律。 |
都發局說明,鳳山打狗商場從今(108)年5月試營運起,市府經發局即邀請相關局處對商場進行「聯合稽查」,並認定該場域營業為「商場」型態。之後,都發局多次接獲檢舉,即派員實地巡查打狗商場,查獲其營業面積有超過500平方公尺,違反都市計畫法住宅區經營商場面積之規定。並分別於今年6月、8月、9月及10月,四度對業者裁罰新臺幣6萬元、12萬元、24萬元及30萬元罰鍰,累計裁罰72萬元。 |
此外,都發局強調本案已多次通知商場地主(高雄市農田水利會)應善盡土地管理之責,有責任要求承租人合法營業。但水利會遲未能有效管理,都發局也已對該會開罰新臺幣6萬元。近日,經發局於本(10)月6日舉辦聯合稽查,認定業者除商場面積超過500平方公尺外,尚有於空地經營攤販集中場之事實,都發局表示依違反都市計畫住宅區使用管制規定,再予處分新台幣30萬元及至現場張貼公告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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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發局聲明,行政裁罰是手段,不是目的,執法都將本於輔導為先,如經輔導或勸導無效,業者仍然心存僥倖,挑戰公權力,即依法處分絕決不寬貸。另外,如有違反土地使用、環保、噪音管制、交通管制等規定,市府主管機關也都會秉公依法裁罰。都發局呼籲業者應自律,並遵守規定合法經營使用。 |
都發局強調,市府聯合稽查仍會持續,發現有違反管制規定,即依法對土地使用人(業者)、所有權人(地主高雄農田水利會)裁罰處分,呼籲商場業者切勿挑戰公權力。 |
都發局也提醒業者,打狗商場靠近住宅區,應做好敦親睦鄰,業者也應確實遵守環保噪音及交通管制之規定。如有違反噪音或交通管制規定,市府環保局、警察局等主管機關也會加強查處。都發局強調依規定住宅區空地不得設攤販營業,如經市府主管機關(經發局)查獲,會移送都發局依規裁罰,籲業者切勿心存僥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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