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國土計畫公展期 舉辦7場公聽會 首場苓雅區登場 民眾關切「都市計畫區」規劃 |
發布日期:108-08-12 | 資料更新時間:108-08-12 08:58 | 點閱率:3904 | 發布機關: | 承辦科室或人員: | 聯絡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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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應氣候變遷,及國土計畫法的公告實施,高雄市政府依「全國國土計畫」指導原則,於今年6月底完成「高雄市國土計畫(草案)」,並於7月間舉辦6場地方說明會、2場專家學者及公民團體座談會,各界參與踴躍。高雄市都發局表示,高雄市國土計畫草案也已於7月30日辦理「公開展覽」至8月29日,為期30天。 |
高雄市都發局表示,為廣納各界意見,高市國土計畫草案公開展覽期間,將到各地舉辦7場公聽會。首場公聽會,於昨(8/9)日下午苓雅區公所登場,由都發局長林裕益主持,近百民眾參與公聽會,民眾大多關切詢問原高雄市都市計畫區,未來國土計畫的功能分區分類。都發局說,公聽會所有口述或書面意見都會作成紀錄,納入後續審議之參考。 |
都發局長林裕益會中說明,高雄市國土計畫公展前,為廣納各方意見,於7月間曾到那瑪夏、桃源、茂林三原民鄉,以及旗山、岡山、鳳山舉辦6場地方說明會,出席民眾發言踴躍,提出與切身相關問題及建議意見。林裕益並表示,都發局也針對民眾特別關切的「產業發展所需用地」、「農地維護」、「未登記工廠處理」、「原民地區土地規劃」等議題,舉辦了4場座談會,邀請相關領域專家學者、37個公民團體及在地公會互相交流討論。 |
林裕益局長說,高雄市國土計畫規劃重點,係為因應氣候變遷,依高雄市的土地特性、環境限制及未來發展需求,將「適宜發展」與「不適宜發展」地區界定出來。也就是說,對於不適合開發利用的土地,應該把它界定出來,加以保護、保育;對於適合開發利用的土地資源,也應界定出來,依其城鄉特性,適性發展,以達成國土保安、永續發展之目標。
都發局表示,本場次重點為原高雄市範圍,屬都市計畫地區(包含農業區)將優先劃設為「城鄉發展地區」,未來仍可依都市計畫法及相關法令加以規範,對其土地開發及使用權益並不受影響。 |
首場公聽會中,與會民眾所提意見包括有:未來辦理其他6場公聽會時,建議針對個別區域民眾關心議題,增加討論熱點;另外,後續到原住民地區,可針對其部落功能分區劃設情形,印製大圖供民眾現場參閱,並說明功能分區分類可允許使用內容;又因應工廠管理輔導法修法後,農地未登記工廠要如何避免污染周邊農地生產環境等問題,應納入特別探討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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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發局表示,首場公聽會之後,也已排定下星期分別到那瑪夏、美濃、茂林、桃源、岡山、鳳山區,再舉辦6場公聽會,歡迎各界踴躍參加。此外,市民、機關或公民團體對高雄市國土計畫草案,如有任何意見或建議,都可於公展期間(7/30-8/29)參與公聽會或以書面提供意見,都發局都會轉送高雄市國土計畫審議會審議參考。 |
相關資訊及提出書面意見表,可於各區公所及高雄市都發局網站「高雄市國土計畫」專頁下載使用(http://www.urbanetgroup.com/KS_SpatialPlanningAct/index.html);如有相關疑義,也歡迎電洽高雄市都發局詢問,服務電話(07)336-8333分機3264、25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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