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都委會決議 大湖工商綜合區恢復為農業區 高雄市都發局:尊重,建議跳脫舊案爭議,重啟新案申請會全力協助 |
發布日期:108-05-06 | 資料更新時間:108-05-06 14:03 | 點閱率:5944 | 發布機關: | 承辦科室或人員: | 聯絡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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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2)日媒體報導內政部都委會3月19日審議「大湖工商綜合區由工商用地恢復為農業用地案」會議決議。高雄市都發局澄清,該項決議部分陳述內容與事實不符,已發函要求更正。
高雄市都發局表示,非常樂見各企業到高雄投資,各項依法申請作業流程,都會本於服務,全力給予協助。都發局說,湖內工商綜合區案從民國83年到97年「新瑞都時期」爭議不斷,包括逾期開發、違反法規、監察院糾正等紛議,該案早在民國105年陳菊市府就已送進內政部都委會審議,歷經二年多,內政部都委會直到最近(108年3月19日)才排入議程完成審議,並決議恢復為農業區。對此,高雄市都發局希望大家了解事實經過,不要以訛傳訛。
都發局表示,湖內綜合工商區案,既經內政部都委會決議恢復為農業區,予以尊重。
高雄市都發局強調,非常樂見各產業界到高雄投資,各項申請作業流程,目前市府相關局處都會全力來協助。都發局說,義聯集團是在去(107)年10月才購入湖內工商綜合區案約8公頃土地,購買價格平均每坪約3萬多元,與周邊農地價格相當。又說,該集團購地時,湖內工商綜合區恢復為農業區案,早在2年前就已送進內政部都委會審議,實非新政府可以干預的,希望有心人士不要倒果為因、誤導視聽。
都發局另指出,日前媒體報導義聯集團已捐贈30%土地(約3公頃綠地)成為國有地,也不是事實。都發局強調,這些土地早在民國87年係由新瑞都公司捐贈後,登記為國有土地,與義聯集團權益完全無關。
都發局建議,湖內工商綜合區原開發計畫之申請,歷經二十多年紛擾,時空變遷,原計畫實有必要檢討,跳脫舊案的爭議,建議可以重啟新案提出申請,以符合當前實際需求。
都發局表示樂見企業在高雄投資開發,本案重啟新案申請,將會盡力協助。 |
大湖工商綜合區小檔案
位置:湖內區東方路近台一省道(東方設計大學南側)
面積:工商綜合區8.1公頃
(加計新瑞都公司捐贈綠地3.5公頃,共11.6公頃)
歷程:84年新瑞都百貨公司取得經濟部推薦函
86年都市計畫發布實施(開發期程:85-89年)
87年新瑞都捐贈生態綠地(3.5公頃)
92年監察院糾正原高縣府未恢復為農業區
95年新瑞都破產
97年板信銀行為清算人並於103年繼受開發權
107年11月工商綜合區產權(8.1公頃)買賣登記予隆元公司 (義聯集團子公司)
108年3月內政部都委會決議恢復為農業區(8.1公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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