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市府解編18區公設保留地 撙節700億元支出 |
發布日期:108-03-14 | 資料更新時間:108-03-14 13:58 | 點閱率:4887 | 發布機關: | 承辦科室或人員: | 聯絡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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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韓市府積極開拓財源,也要節省開支!依照都市計畫法劃定之公共設施用地,部分因時空變遷,不如預期計畫需求,又因政府財政不佳,無法負擔龐大的私有土地徵收費用,致形成諸多「公共設施保留地」現象。 高雄市都發局長林裕益表示,以高雄為例,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計有9,811公頃,其中,屬於私有之公共設施保留地,就佔有1,678公頃,如果要全部徵收,需斥資高達4,767億元支出,以目前高雄市庫財政狀況,實在是無法負擔得起。 |
林裕益局長又說,反觀被都市計畫劃定為公共設施保留地的私有地主,因遲遲等不到政府辦理徵收,其土地又被限制使用,而感到權益受損,造成諸多民怨。因此,為兼顧都市發展需要,及降低私有地主的權益損失,近期已啟動「公共設施保留地」專案通盤檢討作業。 高雄都發局表示,此次公共設施保留地專案通盤檢討預定檢討解編18個都市計畫區250公頃公設保留地,可紓解市庫財政難以徵收民地的壓力,同時也能保障私地主的權益,估計可節省市庫土地徵收開支約700多億元,不僅符合都市發展之需,也能將不符實際需要的公保地,還地於民。 |
林裕益說,公共設施保留地的負面效應,是全國各縣市共通性的問題,處理棘手困難。通盤檢討過程,以不影響公保地周邊公共服務水準的前提下,如檢討確實沒有必要繼續維持保留,就予以解編,還地於民,作業過程雖然辛苦,但非常有意義,以後將會持續進行專案通盤檢討。 林裕益指出,未來除了道路、河道、綠帶等,涉及整體交通系統及建築線指定的公保地,經檢討還須要維持公共設施保留地,其餘,只要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評估,未來沒有使用需求的公保地,都將會逐步檢討解編。 |
都發局都市規劃科長唐一凡說,此次公保地專案通檢,係秉持對地主負擔最小的原則辦理,並將透過市地重劃、降低容積率、併鄰近分區變更、或恢復原分區等多元方式,進行通盤檢討公保地是否解編。 唐一凡科長表示,以大社都市計畫區的公園用地(一)為例,原劃設公園用地面積3.5公頃,現況已開闢1公頃多,還有2.5公頃經市府相關局處評估沒有繼續全面開闢的必要,後續將透過減額開發搭配市地重劃,私有地僅需負擔少部分公園及道路用地,即可變更為住宅區。在減輕地主負擔的同時,也為市庫省下17億元支出(含土地徵收費16億元及工程費1億元)。 |
都發局強調,這次專案通盤檢討,首先針對大寮、仁武、岡山、茄萣、湖內及湖內大湖地區等6處都市計畫區,目前已完成公開展覽,其他12處也預定於今(108)年內陸續完成。 民眾如對於公保地專案通檢計畫草案有任何意見,都可以在公展期間提出,高雄市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時,也將邀請異議人列席說明,讓委員充分瞭解民意後審議。相關都市計畫書圖草案內容可至高雄市政府都市發展局的網站查詢(網址:https://urban-web.kcg.gov.tw/KDA/web_page/KDA020100.jsp?PK01=KDA050100&PK02=KDA020101.js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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