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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久屋不得出租售_市府將加強查核 |
發布日期:101-10-22 | 資料更新時間:101-12-07 17:25 | 點閱率:4520 | 發布機關: | 承辦科室或人員: | 聯絡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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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久屋不得出租售,市府再次加強宣導查核!近期有民眾反映住戶疑有出租情事,市府已加強查核,並籲請獲配民眾應遵循安置政策與永久屋贈與契約之規定,以符各界援建捐助之美意。 市府表示,依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特別條例規定,政府得劃定特定區域限制民眾居住,且須予以安置,故政府結合民間團體資源,興建大愛園區永久屋安置受災民眾,避免民眾居無定所。都發局指出,依照贈與契約書之規定,贈與之住宅,住戶不得出售、出租與贈與,若違反上述行為經查明屬實者,將由政府收回永久屋,因此,籲請獲配民眾應遵循政府安置政策之美意。 市府都發局重申,對於日前民眾陳情大愛園區永久屋住戶出租情事,經市府查核借住戶確有影響周邊住戶安寧,已要求借住戶搬離,若有違反贈與契約規定將予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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