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速多功能經貿園區開發_ 航港局土地脫勾處理 |
發布日期:101-09-12 | 資料更新時間:101-10-02 17:38 | 點閱率:4757 | 發布機關: | 承辦科室或人員: | 聯絡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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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政府為加速多功能經貿園區土地開發,重新檢討完成都市計畫,送請內政部審議通過後即可發布實施,但卻因交通部航港公司提出異議而致使內政部至今未能審定。市府將要求內政部先保留港務公司土地不納入通盤檢討,以便讓全案加速審定,其他地主也能儘早投資開發。 |
為了鼓勵多功能經貿園區土地加速活化開發,也配合亞洲新灣區多項公共建築與交通建設陸續在港灣地區投資開發,市府重新調整多功能經貿園區的開發規定,除了降低土地變更回饋比例外,還增列6年內開發可放寬容積等多項新規定,並且在一年前就經市政府審查通過後送內政部審定。 多功能經貿園區都計變更獲區內業者支持,原本預計可在內政部順利審定,卻因原交通部港務局組織變更為航港局及港務公司兩個機關後,因意見不一而讓內政部在審議時無所適從,延宕至今也影響區內多家的投資開發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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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務公司無奈的表示,公司負責港區土地的開發經營,應具代表性,但航港局卻認為自己才是土地所有權人,港務公司現在只能盡力協調。 都發局指出,交通部所屬航港局及港務公司事先未能釐清誰是土地主管單位,事後遲未整合意見,實在不能作為耽誤多功能經貿園區都市計畫的藉口。 都發局說,為了避免影響眾多經貿園區地主投資開發的權益,不排除要求內政部將航港局土地先維持現行容積與回饋比例的規定,剔除檢討範圍,待日後港務公司提出具體的整體開發計畫意見整合後,市府再協助配合變更都市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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