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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才公告】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經建行政職系科員1名
發布日期:112-01-17
機關名稱:高雄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職務編號:A650280
職 稱:科員
職務列等: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
職 系:經建行政
名 額:1名
辦公地點:高雄市

一、資格條件:符合下列條件者
(一) 大學以上畢業(國外學歷應請檢附教育部學歷認定證明文件),公務人員高等考試3級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經銓敘審定薦任第6職等以上合格實授,具經建行政職系任用資格。
(二)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第1項、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且商調期間無限制轉調等情形。

二、 工作項目:
(一) 綜理高雄市城鄉發展及都市更新基金、都市計畫變更回饋代金收取及基金帳務、資產管理。
(二) 投資性不動產租賃契約及都更基金土地招商案。
(三) 綜理都更基金會委員管理等其他交辦事項。

三、報名方式:
(一) 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二) 上傳資料應包含(請依序排列掃描並合併成1個PDF檔案,如為影本,均須註記影本與正本相符並簽章):
1.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2. 考試及格證書。
3. 現職派令。
4. 最近一次銓敘部銓敘審定函。
5. 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
6. 如通過英語檢定考試或其他專長證照者,請檢附佐證資料。
四、報名期限:
自民國112年1月17日至112年1月31日止,逾期、資料不全或未註記「本影本與正本無誤」並簽章者,不予受理。

五、甄選方式:
(一) 本局依業務需求,擇選通知面試或測驗等,成績未達80分者不予錄取。
(二) 除正取進用1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2人,日後本局如有與本次公開甄選之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務出缺,本局應業務需要,得就候補人員依序遞補進用,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三) 經書面審查,初審不合格、未通知面試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所有應徵資料恕不退還。
(四) 經甄選錄取人員,應於陳報高雄市政府核准始可確定生效。

六、聯絡方式:電話:07-3368333轉2668,劉小姐。 傳真:07-3315170。
檔案名稱 下載 日期
徵才公告-經建行政科員A650280 徵才公告-經建行政科員A65028020230117093544-7.pdf   112-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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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徵才
【徵才公告】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經建行政職系科員1名
發布日期:112-01-17 | 資料更新時間:112-01-17 09:35 | 點閱率:1236 | 發布機關: | 承辦科室或人員: | 聯絡資訊:
機關名稱:高雄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職務編號:A650280
職 稱:科員
職務列等: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
職 系:經建行政
名 額:1名
辦公地點:高雄市

一、資格條件:符合下列條件者
(一) 大學以上畢業(國外學歷應請檢附教育部學歷認定證明文件),公務人員高等考試3級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經銓敘審定薦任第6職等以上合格實授,具經建行政職系任用資格。
(二)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第1項、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且商調期間無限制轉調等情形。

二、 工作項目:
(一) 綜理高雄市城鄉發展及都市更新基金、都市計畫變更回饋代金收取及基金帳務、資產管理。
(二) 投資性不動產租賃契約及都更基金土地招商案。
(三) 綜理都更基金會委員管理等其他交辦事項。

三、報名方式:
(一) 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二) 上傳資料應包含(請依序排列掃描並合併成1個PDF檔案,如為影本,均須註記影本與正本相符並簽章):
1.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2. 考試及格證書。
3. 現職派令。
4. 最近一次銓敘部銓敘審定函。
5. 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
6. 如通過英語檢定考試或其他專長證照者,請檢附佐證資料。
四、報名期限:
自民國112年1月17日至112年1月31日止,逾期、資料不全或未註記「本影本與正本無誤」並簽章者,不予受理。

五、甄選方式:
(一) 本局依業務需求,擇選通知面試或測驗等,成績未達80分者不予錄取。
(二) 除正取進用1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2人,日後本局如有與本次公開甄選之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務出缺,本局應業務需要,得就候補人員依序遞補進用,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三) 經書面審查,初審不合格、未通知面試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所有應徵資料恕不退還。
(四) 經甄選錄取人員,應於陳報高雄市政府核准始可確定生效。

六、聯絡方式:電話:07-3368333轉2668,劉小姐。 傳真:07-3315170。
112-01-17 徵才公告-經建行政科員A650280 (徵才公告-經建行政科員A65028020230117093544-7.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