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公告】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都市計畫職系幫工程司1名 |
發布日期:110-05-04 | 資料更新時間:110-05-04 09:43 | 點閱率:2668 | 發布機關: | 承辦科室或人員: | 聯絡資訊: |
機關名稱:高雄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職 稱:幫工程司 職務列等: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職 系:都市計畫 名 額:1名 辦公地點:高雄市
一、資格條件:符合下列條件者 (一) 大學以上畢業(國外學歷應請檢附教育部學歷認定證明文件),公務人員高等考試3級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經銓敘審定薦任第6職等以上合格實授,具都市計畫職系任用資格。 (二)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第1項、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且無限制轉調等情形。
二、工作項目: (一) 多功能經貿園區都市計畫檢討 (二) 亞洲新灣區土地招商開發 (三) 都市計畫公共設施多目標申請案件檢核 (四) 其他長官臨時交辦事項
三、報名方式: (一) 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 (二) 上傳資料應包含(請依序排列掃描並合併成1個PDF檔案,如為影本,均須註記影本與正本相符並簽章): 1.現職派令 2.最近一次銓敘部銓敘審定函 3.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 4.考試及格證書 5.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6.如通過英語檢定考試或具其他專長證照者,請檢附佐證資料。 (三) 請優先以線上報名方式應徵,如無法線上報名者,得以郵寄方式辦理,並請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及上開表件影本,註記「影本與正本無誤」並簽章,於徵才期限內(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逕寄至「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6樓」,信封請註明應徵都市計畫職系幫工。
四、報名期限: 自民國110年5月4日至110年5月13日止,郵戳為憑,逾期、資料不全或未註記「本影本與正本無誤」並簽章者,不予受理。
五、甄選方式: (一) 本局依業務需求,擇選通知面試或測驗等,成績未達70分者不予錄取。 (二) 除正取進用1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2人,日後本局如有與本次公開甄選之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務出缺,本局應業務需要,得就候補人員依序遞補進用,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三) 經書面審查,初審不合格、未通知面試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所有應徵資料恕不退還。 (四) 經甄選錄取人員,應於陳報高雄市政府核准始可確定生效。
六、聯絡方式:電話:07-3373542,楊小姐。 傳真:07-3315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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