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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才公告]約聘人員2名
發布日期:109-12-14
一、徵才機關:高雄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二、職 稱:約聘人員
三、薪 點:344薪點計酬(每月約4萬2,896元),含年終獎金、勞健保費、勞工退休金等
四、名 額:共計2人
五、性 別:不拘
六、徵才期間:109年12月14日至109年12月23日
七、工作地點:高雄市政府大林蒲專案辦公室(高雄市苓雅區四維3路2號11樓)
八、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學畢業。
(二)須具備城鄉規劃、地政、土地管理與開發、不動產經營管理、估價、統計分析、公共事務、社會工作、建築、土木等專業技術之一,且與上述專業相關工作經驗1年以上之經驗者。
(三)具備電腦基本文書處理能力(Word、Excel、PowerPoint)、需配合加班、品行端正,另以擁有美編設計能力者為佳。
(四)符合國籍法第20條規定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各款情事者。
九、工作項目:
(一)協助遷村基本資訊與方案對外宣傳、說明、溝通之資料製作、活動規劃等。
(二)協助辦理大林蒲地區遷村代辦計畫相關作業、預算請撥、執行、列管及結算等相關事宜。
(三)協助辦理大林蒲遷村執行作業(土地及地上物拆遷補償、安置計畫、安置住宅工程規劃設計監造及施工、相關建設等)(視計畫核定情形辦理)。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十、應徵方式:
(一)意者應檢附下列文件資料,於109年12月23日前以郵寄(以郵戳為憑)政府都市發展局住宅發展處(高雄市苓雅區四維3路2號6樓),並註明「應徵約聘人員」字樣:
1.高雄市政府都市發展局約聘人員徵選報名表(如附件1)。
2.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如附件2,貼妥最近2吋照片,每筆資料需登載清楚、自傳不可空白且經本人簽章,並務必註明日間可聯絡電話及個人電子郵件帳號)。
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4.工作經歷證明。
以上所繳影印本均須本人簽註與正本無訛並簽名蓋章
(二)應徵文件資料請用A4紙張裝訂整齊,如經審核資格不符者,恕不退件亦不另行通知。
(三)申請時間以郵戳為憑,郵寄請一律以「掛號」寄送,如以平信郵遞,致發生遺失或遲誤,責任自負;逾期報名者不予受理,不符資格或未獲錄取,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十一、審查及錄取方式:
(一)經本局審查符合資格者,倘符合資格者人數多於25人將以Microsoft Office軟體測試當第一階段篩選,再依業務需求另行擇選通知面試時間及地點。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局得予從缺。
(二)本局將依面試成績由高至低予以排序,錄取正取2名;另備取8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有效),倘正取人員放棄錄取資格,將按備取人員面試成績由高至低依序通知遞補聘用。
(三)面試成績未達75分者,不予錄取。
十二、其他應注意事項:
(一)本案經費係由經濟部工業局委託本府代辦大林蒲專案計畫經費支應,仍須待中央110年補助經費到位後始得辦理簽約事宜。
(二)本案屬約聘人力計畫以1年1聘為原則,倘因故停止聘用、未予續聘、中央不予經費補助或補助經費用罄,應即予停止聘用,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濟。
(三)經徵選人員仍應依權責規定陳報高雄市政府核准始行生效。
十三、聯絡方式:電話 07-3368333 分機2637,謝先生。
檔案名稱 下載 日期
附件一:徵選報名表 20201214100002-7.doc   109-12-14 
附件二: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 20201214100113-7.doc   109-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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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徵才
[徵才公告]約聘人員2名
發布日期:109-12-14 | 資料更新時間:109-12-14 10:37 | 點閱率:5728 | 發布機關: | 承辦科室或人員: | 聯絡資訊:
一、徵才機關:高雄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二、職 稱:約聘人員
三、薪 點:344薪點計酬(每月約4萬2,896元),含年終獎金、勞健保費、勞工退休金等
四、名 額:共計2人
五、性 別:不拘
六、徵才期間:109年12月14日至109年12月23日
七、工作地點:高雄市政府大林蒲專案辦公室(高雄市苓雅區四維3路2號11樓)
八、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學畢業。
(二)須具備城鄉規劃、地政、土地管理與開發、不動產經營管理、估價、統計分析、公共事務、社會工作、建築、土木等專業技術之一,且與上述專業相關工作經驗1年以上之經驗者。
(三)具備電腦基本文書處理能力(Word、Excel、PowerPoint)、需配合加班、品行端正,另以擁有美編設計能力者為佳。
(四)符合國籍法第20條規定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各款情事者。
九、工作項目:
(一)協助遷村基本資訊與方案對外宣傳、說明、溝通之資料製作、活動規劃等。
(二)協助辦理大林蒲地區遷村代辦計畫相關作業、預算請撥、執行、列管及結算等相關事宜。
(三)協助辦理大林蒲遷村執行作業(土地及地上物拆遷補償、安置計畫、安置住宅工程規劃設計監造及施工、相關建設等)(視計畫核定情形辦理)。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十、應徵方式:
(一)意者應檢附下列文件資料,於109年12月23日前以郵寄(以郵戳為憑)政府都市發展局住宅發展處(高雄市苓雅區四維3路2號6樓),並註明「應徵約聘人員」字樣:
1.高雄市政府都市發展局約聘人員徵選報名表(如附件1)。
2.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如附件2,貼妥最近2吋照片,每筆資料需登載清楚、自傳不可空白且經本人簽章,並務必註明日間可聯絡電話及個人電子郵件帳號)。
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4.工作經歷證明。
以上所繳影印本均須本人簽註與正本無訛並簽名蓋章
(二)應徵文件資料請用A4紙張裝訂整齊,如經審核資格不符者,恕不退件亦不另行通知。
(三)申請時間以郵戳為憑,郵寄請一律以「掛號」寄送,如以平信郵遞,致發生遺失或遲誤,責任自負;逾期報名者不予受理,不符資格或未獲錄取,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十一、審查及錄取方式:
(一)經本局審查符合資格者,倘符合資格者人數多於25人將以Microsoft Office軟體測試當第一階段篩選,再依業務需求另行擇選通知面試時間及地點。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局得予從缺。
(二)本局將依面試成績由高至低予以排序,錄取正取2名;另備取8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有效),倘正取人員放棄錄取資格,將按備取人員面試成績由高至低依序通知遞補聘用。
(三)面試成績未達75分者,不予錄取。
十二、其他應注意事項:
(一)本案經費係由經濟部工業局委託本府代辦大林蒲專案計畫經費支應,仍須待中央110年補助經費到位後始得辦理簽約事宜。
(二)本案屬約聘人力計畫以1年1聘為原則,倘因故停止聘用、未予續聘、中央不予經費補助或補助經費用罄,應即予停止聘用,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濟。
(三)經徵選人員仍應依權責規定陳報高雄市政府核准始行生效。
十三、聯絡方式:電話 07-3368333 分機2637,謝先生。
109-12-14 附件一:徵選報名表 (20201214100002-7.doc)  
109-12-14 附件二: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 (20201214100113-7.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