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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專區
人事徵才
[徵才公告]約僱人員1名
發布日期:109-04-09
高雄市政府都市發展局約僱人員徵選公告
一、徵才機關:高雄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二、職 稱:約僱人員
三、薪 點:250薪點計酬(每月約3萬1,175元),含年終獎金、勞健保費、離職儲金等
四、名 額:1名
五、性 別:不拘
六、徵才期間:109年4月9日至109年4月13日
七、工作地點:高雄市政府都市發展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3路2號6樓)
八、資格條件:需具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並具有下列資格條件之一
(一)國內外專科學校以上畢業者。
(二)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六個月以上或二年以上之經驗者。
(三)符合國籍法第20條規定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各款情事者。
(四)另需具備電腦基本文書處理能力,品行端正、無不良紀錄及嗜好,刻苦耐勞,主動服務熱忱、良好溝通協調能力。
九、工作項目:
(一)辦理採購作業委託租屋服務業者,及後續履約管理、修約後續擴充,績效指標查核等事宜。
(二)審核租屋服務業者所送出、承租人資料,俾符合相關資格規定。
(三)審核租屋服務業者每月所送請款文件,包括出、承租人修繕補助、租金補貼、公證費、保險等代收代付費用,以及開發、媒合、包管、代管等服務費。
(四)包租代管行銷宣導及關懷訪視等業務。
(五)其他與包租代管計畫有關事宜。
十、應徵方式:
(一)意者任職且符合資格者,請檢附下列文件,於109年4月13日前以郵寄(以郵戳為憑)或親送至高雄市政府都市發展局住發處(高雄市苓雅區四維3路2號6樓),信封上並註明「應徵約僱人員」:
1.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如附件,貼妥最近2吋照片,每筆資料需登載清楚、自傳不可空白且經本人簽章,並務必註明日間可聯絡電話及個人電子郵件帳號)。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3.相關工作經歷證明影本。
以上所繳影印本均須本人簽註與正本無訛並簽名蓋章
(二)應徵文件資料請用A4紙張裝訂整齊,如經審核資格不符者,恕不退件亦不另行通知。
(三)申請時間以郵戳為憑,郵寄請一律以「掛號」寄送,如以平信郵遞,致發生遺失或遲誤,責任自負;逾期報名者不予受理,不符資格或未獲錄取,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十一、審查及錄取方式:
(一)經本局審查符合資格者,由本局另行依業務需求,視學歷及經歷擇選通知面試,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局得予從缺。
(二)本局將依面試成績由高至低予以排序,錄取正取1名,備取3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有效),倘正取人員放棄錄取資格,將按備取人員面試成績由高至低依序通知遞補僱用。
(三)面試成績未達70分者,不予錄取。
十二、其他應注意事項:
(一)本案屬約僱人力計畫以1年1僱為原則,倘因故停止僱用、未予續僱、中央不予經費補助或補助經費用罄,應即予停止僱用,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濟。
(二)經徵選人員應依權責規定陳報高雄市政府核准始行生效。
十三、聯絡方式:電話07-3368333分機3530,高小姐。
檔案名稱
下載
日期
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
20200409142333-7.doc
109-04-09
約僱人員徵選公告
20200409143038-7.pdf
109-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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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徵才
[徵才公告]約僱人員1名
發布日期:109-04-09 | 資料更新時間:109-04-09 14:29 | 點閱率:3756 | 發布機關: | 承辦科室或人員: | 聯絡資訊:
高雄市政府都市發展局約僱人員徵選公告
一、徵才機關:高雄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二、職 稱:約僱人員
三、薪 點:250薪點計酬(每月約3萬1,175元),含年終獎金、勞健保費、離職儲金等
四、名 額:1名
五、性 別:不拘
六、徵才期間:109年4月9日至109年4月13日
七、工作地點:高雄市政府都市發展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3路2號6樓)
八、資格條件:需具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並具有下列資格條件之一
(一)國內外專科學校以上畢業者。
(二)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六個月以上或二年以上之經驗者。
(三)符合國籍法第20條規定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各款情事者。
(四)另需具備電腦基本文書處理能力,品行端正、無不良紀錄及嗜好,刻苦耐勞,主動服務熱忱、良好溝通協調能力。
九、工作項目:
(一)辦理採購作業委託租屋服務業者,及後續履約管理、修約後續擴充,績效指標查核等事宜。
(二)審核租屋服務業者所送出、承租人資料,俾符合相關資格規定。
(三)審核租屋服務業者每月所送請款文件,包括出、承租人修繕補助、租金補貼、公證費、保險等代收代付費用,以及開發、媒合、包管、代管等服務費。
(四)包租代管行銷宣導及關懷訪視等業務。
(五)其他與包租代管計畫有關事宜。
十、應徵方式:
(一)意者任職且符合資格者,請檢附下列文件,於109年4月13日前以郵寄(以郵戳為憑)或親送至高雄市政府都市發展局住發處(高雄市苓雅區四維3路2號6樓),信封上並註明「應徵約僱人員」:
1.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如附件,貼妥最近2吋照片,每筆資料需登載清楚、自傳不可空白且經本人簽章,並務必註明日間可聯絡電話及個人電子郵件帳號)。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3.相關工作經歷證明影本。
以上所繳影印本均須本人簽註與正本無訛並簽名蓋章
(二)應徵文件資料請用A4紙張裝訂整齊,如經審核資格不符者,恕不退件亦不另行通知。
(三)申請時間以郵戳為憑,郵寄請一律以「掛號」寄送,如以平信郵遞,致發生遺失或遲誤,責任自負;逾期報名者不予受理,不符資格或未獲錄取,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十一、審查及錄取方式:
(一)經本局審查符合資格者,由本局另行依業務需求,視學歷及經歷擇選通知面試,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局得予從缺。
(二)本局將依面試成績由高至低予以排序,錄取正取1名,備取3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有效),倘正取人員放棄錄取資格,將按備取人員面試成績由高至低依序通知遞補僱用。
(三)面試成績未達70分者,不予錄取。
十二、其他應注意事項:
(一)本案屬約僱人力計畫以1年1僱為原則,倘因故停止僱用、未予續僱、中央不予經費補助或補助經費用罄,應即予停止僱用,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濟。
(二)經徵選人員應依權責規定陳報高雄市政府核准始行生效。
十三、聯絡方式:電話07-3368333分機3530,高小姐。
109-04-09
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 (20200409142333-7.doc)
109-04-09
約僱人員徵選公告 (20200409143038-7.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