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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才公告]臨時人員(專案助理)1名
發布日期:108-08-01
高雄市政府都市發展局臨時人員甄選公告

一、徵才機關:高雄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二、職 稱:臨時人員(專案助理)

三、薪 點:
比照文化部臨時人員酬金標準,學士每月以261薪點(32,547元)敘薪計算、碩士每月以289薪點(36,038元)敘薪計算。

四、名 額:1名

五、性 別:不拘

六、徵才期間:108年8月1日至108年8月14日

七、工作地點:
高雄市政府都市發展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3路2號6樓)

八、資格條件:以下4大項均需符合
(一)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
(二)符合下列條件:
1. 國內外大學以上建築、文化資產、都市計畫、景觀、土木工程、經營管理等相關系所畢業。
2. 具備建築設計或文化資產保存相關工作經驗1年以上,且熟悉建築材料、工法及建築相關法令。
(三)符合國籍法第20條規定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
(四)需具備電腦基本文書處理能力(Office系列軟體),具美工或繪圖能力者尤佳(如CorelDRAW、AutoCAD等)。

九、工作項目:
(一) 調查老舊建築屋齡、建築元素、特色、所有權人狀況、整修意願等,建立資料庫,作為後續保存與再生計畫推動之基礎。
(二) 訪談及歷史資料蒐整。
(三) 進駐本府已完成修繕之老屋,協助辦理相關老舊街區保存工
作坊、社區營造、台灣傳統建築元素、整修工法等相關講座活動。
(四)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起迄時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08年12月31日止,109年度待文化部核定金額後,再續聘之。

十、應徵方式:
(一) 意者應檢附下列文件資料,於108年8月14日前以郵寄或親送至高雄市政府都市發展局社區營造科(高雄市苓雅區四維3路2號6樓),並註明「應徵臨時人員」字樣:
1. 高雄市政府都市發展局臨時人員甄選報名表(如附件1)
2. 履歷表簡式(如附件2,貼妥最近2吋照片,每筆資料需登載清楚、自傳不可空白且經本人簽章,並務必註明日間可聯絡電話及個人電子郵件帳號)。
3.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4. 工作經歷證明影本。
以上所繳影印本均須本人簽註與正本無訛並簽名蓋章
(二) 應徵文件資料請用A4紙張裝訂整齊,如經審核資格不符者,恕不退件亦不另行通知。
(三) 申請時間以郵戳為憑,郵寄請一律以「掛號」寄送,如以平信郵遞,致發生遺失或遲誤,責任自負;逾期報名者不予受理,不符資格或未獲錄取,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十一、審查及錄取方式:
(一) 經本局審查符合資格者,由本局另行依業務需求,擇選通知面試時間及地點。
(二) 本局將依面試成績由高至低予以排序,錄取正取1名通知進用;另備取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有效),倘正取人員放棄錄取資格,將按備取人員面試成績由高至低依序通知遞補進用。

十二、聯絡方式:電話07-3368333分機3527,涂先生。
檔案名稱 下載 日期
臨時人員甄選報名表(附件1) 20190731165449-7.doc   108-07-31 
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附件2) 20190731165524-7.doc   108-07-31 
甄選公告 20190731165710-7.doc   108-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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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徵才
[徵才公告]臨時人員(專案助理)1名
發布日期:108-08-01 | 資料更新時間:108-07-31 16:56 | 點閱率:2494 | 發布機關: | 承辦科室或人員: | 聯絡資訊:
高雄市政府都市發展局臨時人員甄選公告

一、徵才機關:高雄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二、職 稱:臨時人員(專案助理)

三、薪 點:
比照文化部臨時人員酬金標準,學士每月以261薪點(32,547元)敘薪計算、碩士每月以289薪點(36,038元)敘薪計算。

四、名 額:1名

五、性 別:不拘

六、徵才期間:108年8月1日至108年8月14日

七、工作地點:
高雄市政府都市發展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3路2號6樓)

八、資格條件:以下4大項均需符合
(一)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
(二)符合下列條件:
1. 國內外大學以上建築、文化資產、都市計畫、景觀、土木工程、經營管理等相關系所畢業。
2. 具備建築設計或文化資產保存相關工作經驗1年以上,且熟悉建築材料、工法及建築相關法令。
(三)符合國籍法第20條規定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
(四)需具備電腦基本文書處理能力(Office系列軟體),具美工或繪圖能力者尤佳(如CorelDRAW、AutoCAD等)。

九、工作項目:
(一) 調查老舊建築屋齡、建築元素、特色、所有權人狀況、整修意願等,建立資料庫,作為後續保存與再生計畫推動之基礎。
(二) 訪談及歷史資料蒐整。
(三) 進駐本府已完成修繕之老屋,協助辦理相關老舊街區保存工
作坊、社區營造、台灣傳統建築元素、整修工法等相關講座活動。
(四)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起迄時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08年12月31日止,109年度待文化部核定金額後,再續聘之。

十、應徵方式:
(一) 意者應檢附下列文件資料,於108年8月14日前以郵寄或親送至高雄市政府都市發展局社區營造科(高雄市苓雅區四維3路2號6樓),並註明「應徵臨時人員」字樣:
1. 高雄市政府都市發展局臨時人員甄選報名表(如附件1)
2. 履歷表簡式(如附件2,貼妥最近2吋照片,每筆資料需登載清楚、自傳不可空白且經本人簽章,並務必註明日間可聯絡電話及個人電子郵件帳號)。
3.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4. 工作經歷證明影本。
以上所繳影印本均須本人簽註與正本無訛並簽名蓋章
(二) 應徵文件資料請用A4紙張裝訂整齊,如經審核資格不符者,恕不退件亦不另行通知。
(三) 申請時間以郵戳為憑,郵寄請一律以「掛號」寄送,如以平信郵遞,致發生遺失或遲誤,責任自負;逾期報名者不予受理,不符資格或未獲錄取,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十一、審查及錄取方式:
(一) 經本局審查符合資格者,由本局另行依業務需求,擇選通知面試時間及地點。
(二) 本局將依面試成績由高至低予以排序,錄取正取1名通知進用;另備取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有效),倘正取人員放棄錄取資格,將按備取人員面試成績由高至低依序通知遞補進用。

十二、聯絡方式:電話07-3368333分機3527,涂先生。
108-07-31 臨時人員甄選報名表(附件1) (20190731165449-7.doc)  
108-07-31 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附件2) (20190731165524-7.doc)  
108-07-31 甄選公告 (20190731165710-7.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