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專區 住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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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標租112年高雄市苓雅區凱旋青樹社會住宅第1批附屬設施空間􀋇凱旋一路158號等4筆不動產,詳如公告事項及附件,敬請踴躍參加投標。
發布日期:112-04-28
依據:本市市有財產管理自治條例第39條。
公告事項:
一、公告次數第1次。
二、出租標的物共以下4筆,詳見「租賃標的一覽表」及「圖說」:
(一)高雄市苓雅區民主里20鄰凱旋一路158號:B2店鋪。
(二)高雄市苓雅區民主里20鄰凱旋一路160號:G3店鋪。
(三)高雄市苓雅區民主里20鄰凱旋一路160號二樓:G3店鋪。
(四)高雄市苓雅區民主里20鄰凱旋一路160號四樓:H2集合住宅。
三、投標資格:僅限中華民國年滿18歲自然人及依法成立之公、私法人,得參加投標。
四、租賃用途:
(一)限制房屋權狀或使用執照登載之用途使用,如承租人因業務需要需變更時,須取得本局書面同意函。變更一切費用均應由承租人負擔,本局僅配合變更申請用印,另除經本局同意外,退租時需將變更一切事項復原再歸還本局。
(二)不得作八大特種行業使用。
(三)房屋外空地或社區公共空間,承租人不得增(搭)建使用。
(四)其他標的物之使用規定、限制及禁止,請詳閱投標須知第6點。
五、租賃期間:自簽約並完成公證之日起5年,相關規定請詳閱投標須知第19點暨租賃契約書第2條。
六、踏勘現場:投標人應於投標截止收件前,自行前往現場查看,惟內部暫不對外開放,得向本局預約參觀(開放預約參觀時間請參閱投標須知第4點第5款),如有疑問,需於投標期間之上班時間洽本局住發處承辦人釋疑,開標時投標人不得臨時提出問題,決標後亦不得有異議。
七、領標及投標方式:具有投標資格且有意投標者,請於開放領標日至截止投標日之上班日,在本局辦公時間內(上午9時至12時、下午2時至5時)洽詢、並至本局住宅發展處第4股免費索取招標文件或至本局官網下載,依照投標須知規定填寫投標單、使用「投標專用標封」及檢附投標須知第9點所規定文件,限以掛號郵寄或快捷方式投標(收件地址:高雄郵局第350號信箱收)。
八、招標方式及決標原則:擬參考公開徵求報價及企劃書並訂有底價,取最有利標精神辦理。
九、本公告所列標的物,本局得因故調整起租日或停止標租,投標人不得異議;投標人於投標前,應先向本局查明欲投標之標的物是否已經另有用途,以免造成投標無效。
十、標租期程及地點:謹訂於112年5月16日下午2時00分假本局第二會議室辦理開標(資格審查)事宜,餘請參閱投標須知第4點。
十一、標租房地應投保足額之火險、地震險、公共意外責任險,細節請參閱租賃契約書第14條。
十二、本案預計於112年6月前完成第一次建物登記,起租日將視實際完成建物登記及點交情形調整。相關產權面積應以登記機關勘測為準,投標前應詳為瞭解標的現況包括面積等,於訂約後不得再以實際面積與前述記載之面積及地政機關登記的面積有誤差為由提出任何異議。
十三、決標後點交完成當月起3個月免收租金優惠作為裝修期補償。(範例:點交完成日112/5/3,免收租金期間為112年5月~112年7月止,112年8月1日起算租金)
十四、其他事項:詳「投標須知」、「租賃契約書(樣張)」、「評審須知及評審評分表」、「高雄市凱旋青樹社會住宅承租戶生活管理公約」、「建築物之使用類別、組別及其定義」及「建築物使用類組使用項目表」等招標文件。
十五、本公告刊登事項如有錯誤,以實貼於標租機關(或所屬辦事處)公告(布)欄者之公告為準。
十六、本案相關資訊查詢及洽詢方式:
(一)逕至高雄市政府都市發展局官網查詢(網址:https://urban-web.kcg.gov.tw/)。
(二)公告相關問題洽詢電話:07-3368333分機3544蔡小姐/分機2671陶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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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公告
公告標租112年高雄市苓雅區凱旋青樹社會住宅第1批附屬設施空間􀋇凱旋一路158號等4筆不動產,詳如公告事項及附件,敬請踴躍參加投標。
發布日期:112-04-28 | 資料更新時間:112-05-01 09:53 | 點閱率:854 | 發布機關: | 承辦科室或人員: | 聯絡資訊:
依據:本市市有財產管理自治條例第39條。
公告事項:
一、公告次數第1次。
二、出租標的物共以下4筆,詳見「租賃標的一覽表」及「圖說」:
(一)高雄市苓雅區民主里20鄰凱旋一路158號:B2店鋪。
(二)高雄市苓雅區民主里20鄰凱旋一路160號:G3店鋪。
(三)高雄市苓雅區民主里20鄰凱旋一路160號二樓:G3店鋪。
(四)高雄市苓雅區民主里20鄰凱旋一路160號四樓:H2集合住宅。
三、投標資格:僅限中華民國年滿18歲自然人及依法成立之公、私法人,得參加投標。
四、租賃用途:
(一)限制房屋權狀或使用執照登載之用途使用,如承租人因業務需要需變更時,須取得本局書面同意函。變更一切費用均應由承租人負擔,本局僅配合變更申請用印,另除經本局同意外,退租時需將變更一切事項復原再歸還本局。
(二)不得作八大特種行業使用。
(三)房屋外空地或社區公共空間,承租人不得增(搭)建使用。
(四)其他標的物之使用規定、限制及禁止,請詳閱投標須知第6點。
五、租賃期間:自簽約並完成公證之日起5年,相關規定請詳閱投標須知第19點暨租賃契約書第2條。
六、踏勘現場:投標人應於投標截止收件前,自行前往現場查看,惟內部暫不對外開放,得向本局預約參觀(開放預約參觀時間請參閱投標須知第4點第5款),如有疑問,需於投標期間之上班時間洽本局住發處承辦人釋疑,開標時投標人不得臨時提出問題,決標後亦不得有異議。
七、領標及投標方式:具有投標資格且有意投標者,請於開放領標日至截止投標日之上班日,在本局辦公時間內(上午9時至12時、下午2時至5時)洽詢、並至本局住宅發展處第4股免費索取招標文件或至本局官網下載,依照投標須知規定填寫投標單、使用「投標專用標封」及檢附投標須知第9點所規定文件,限以掛號郵寄或快捷方式投標(收件地址:高雄郵局第350號信箱收)。
八、招標方式及決標原則:擬參考公開徵求報價及企劃書並訂有底價,取最有利標精神辦理。
九、本公告所列標的物,本局得因故調整起租日或停止標租,投標人不得異議;投標人於投標前,應先向本局查明欲投標之標的物是否已經另有用途,以免造成投標無效。
十、標租期程及地點:謹訂於112年5月16日下午2時00分假本局第二會議室辦理開標(資格審查)事宜,餘請參閱投標須知第4點。
十一、標租房地應投保足額之火險、地震險、公共意外責任險,細節請參閱租賃契約書第14條。
十二、本案預計於112年6月前完成第一次建物登記,起租日將視實際完成建物登記及點交情形調整。相關產權面積應以登記機關勘測為準,投標前應詳為瞭解標的現況包括面積等,於訂約後不得再以實際面積與前述記載之面積及地政機關登記的面積有誤差為由提出任何異議。
十三、決標後點交完成當月起3個月免收租金優惠作為裝修期補償。(範例:點交完成日112/5/3,免收租金期間為112年5月~112年7月止,112年8月1日起算租金)
十四、其他事項:詳「投標須知」、「租賃契約書(樣張)」、「評審須知及評審評分表」、「高雄市凱旋青樹社會住宅承租戶生活管理公約」、「建築物之使用類別、組別及其定義」及「建築物使用類組使用項目表」等招標文件。
十五、本公告刊登事項如有錯誤,以實貼於標租機關(或所屬辦事處)公告(布)欄者之公告為準。
十六、本案相關資訊查詢及洽詢方式:
(一)逕至高雄市政府都市發展局官網查詢(網址:https://urban-web.kcg.gov.tw/)。
(二)公告相關問題洽詢電話:07-3368333分機3544蔡小姐/分機2671陶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