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專區 都市計畫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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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公開展覽本市都市計畫「變更高雄市湖內(大湖地區)主要計畫 (配合高雄市湖內區大湖地區L幹線雨水下水道及抽水站工程)案」計畫書及計畫圖。
發布日期:109-04-27
主旨:公告公開展覽本市都市計畫「變更高雄市湖內(大湖地區)主要計畫 (配合高雄市湖內區大湖地區L幹線雨水下水道及抽水站工程)案」計畫書及計畫圖。
依據:都市計畫法第19條。
公告事項: 
一、公開展覽時間:民國109年4月30日起至109年5月31日止。
二、公開展覽地點:
(一)本府都市發展局都市計畫公告欄。
(二)本市湖內區公所公告欄。
(三)本府都市發展局網站:http://urban-web.kcg.gov.tw→「都市計畫專區」→「都市計畫公告」→「公告公開展覽」→點選本計畫案名。
三、都市計畫說明會時間及地點:民國109年5月14日(星期四)上午10時30分假本市湖內區田尾里活動中心舉辦說明會。
四、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依本府109年3月9日高市府衛疾管字第10931794900號函,落實相關防疫措施,請入場人員配合下列事項:
(一)入場量測體溫及手部酒精消毒。
(二)請佩戴口罩。
(三)請提供姓名、聯絡電話及通訊地址。
(四)如有發燒(額溫≧37度、耳溫≧38度)或急性呼吸道感染症者,請勿入場說明會。若有意見表達可參照公告第六點提出書面意見。
(五)「65歲以上」或「慢性病患者」或「身心障礙者」為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重症高風險族群,應避免參與各類型活動,若經勸導仍堅持參與該等對象簽屬切結聲明書。
五、公告圖說:計畫書及計畫圖(比例尺:1/3000)各1份。
六、公開展覽期間內任何公民或團體如有意見,請以書面附略圖並載明姓名或名稱及地址向本市都市計畫委員會提出,以作為審議本案之參考。
檔案名稱 下載 日期
公告文 20200427084243-7.pdf   109-04-27 
計畫書 20200427103624-7.pdf   109-04-27 
計畫圖 20200427103703-7.pdf   109-04-27 
公展說明會傳單 20200514115824-7.pdf   109-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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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計畫公告
公告公開展覽本市都市計畫「變更高雄市湖內(大湖地區)主要計畫 (配合高雄市湖內區大湖地區L幹線雨水下水道及抽水站工程)案」計畫書及計畫圖。
發布日期:109-04-27 | 資料更新時間:109-05-14 11:59 | 點閱率:3833 | 發布機關: | 承辦科室或人員: | 聯絡資訊:
主旨:公告公開展覽本市都市計畫「變更高雄市湖內(大湖地區)主要計畫 (配合高雄市湖內區大湖地區L幹線雨水下水道及抽水站工程)案」計畫書及計畫圖。
依據:都市計畫法第19條。
公告事項: 
一、公開展覽時間:民國109年4月30日起至109年5月31日止。
二、公開展覽地點:
(一)本府都市發展局都市計畫公告欄。
(二)本市湖內區公所公告欄。
(三)本府都市發展局網站:http://urban-web.kcg.gov.tw→「都市計畫專區」→「都市計畫公告」→「公告公開展覽」→點選本計畫案名。
三、都市計畫說明會時間及地點:民國109年5月14日(星期四)上午10時30分假本市湖內區田尾里活動中心舉辦說明會。
四、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依本府109年3月9日高市府衛疾管字第10931794900號函,落實相關防疫措施,請入場人員配合下列事項:
(一)入場量測體溫及手部酒精消毒。
(二)請佩戴口罩。
(三)請提供姓名、聯絡電話及通訊地址。
(四)如有發燒(額溫≧37度、耳溫≧38度)或急性呼吸道感染症者,請勿入場說明會。若有意見表達可參照公告第六點提出書面意見。
(五)「65歲以上」或「慢性病患者」或「身心障礙者」為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重症高風險族群,應避免參與各類型活動,若經勸導仍堅持參與該等對象簽屬切結聲明書。
五、公告圖說:計畫書及計畫圖(比例尺:1/3000)各1份。
六、公開展覽期間內任何公民或團體如有意見,請以書面附略圖並載明姓名或名稱及地址向本市都市計畫委員會提出,以作為審議本案之參考。
109-04-27 公告文 (20200427084243-7.pdf)  
109-04-27 計畫書 (20200427103624-7.pdf)  
109-04-27 計畫圖 (20200427103703-7.pdf)  
109-05-14 公展說明會傳單 (20200514115824-7.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