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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說明 |
1.調查檢討本市老舊窳陋地區,研議劃定都市更新地區及都市更新計畫,以做為推動辦理都市更新事業之依據。 2.都市更新事業計畫審議、爭議處理及監督管理。 3.都市更新政策、法令研訂及推動公辦都市更新。 4.輔導並協助社區自主辦理整建、維護或重建都市更新,並協助申請相關補助辦理。 5.城鄉發展及都市更新基金帳務及資產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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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電話 |
都市更新業務服務電話:07-3368333
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 早上:08:00~12:00 下午:13: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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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名稱 |
內容 |
承辦人 |
分機 |
社區自主都市更新 |
1.輔導並協助社區自主辦理整建、維護或重建都市更新 2.協助社區申請相關補助 3.都市更新會 |
林先生 鄭先生 |
5428 5427 |
都更法令研擬 |
都市更新法令研訂 |
郭先生 |
5428 |
都市更新審議 |
都市更新事業計畫審議、爭議處理 |
郭先生 |
5428 |
都市更新地區 |
研議劃定都市更新地區及都市更新計畫 |
涂小姐 |
5429 |
城鄉及都更基金 |
1.基金管理委員會相關業務 2.資產管理及處分 |
應小姐 吳小姐 |
5428 5427 |
公辦都市更新 |
推動公有土地公辦都更 |
余先生 |
5429 |
都更基金土地 |
都更基金土地維護管理 |
鄭先生 |
54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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