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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導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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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與社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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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補貼、社會住宅包租代管及政府興建社會住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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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說明 |
住宅補貼: 住宅補貼(租金補貼、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及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
社會住宅包租代管:包租包管及代租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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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電話 |
住宅補貼 |
業務名稱 |
內容 |
電話 |
租金補貼 |
96~110年度第二次受理租金補貼 |
07-3368333轉 2649~2651 |
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 |
96~110年度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 |
07-3368333轉 2649~2651 |
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 |
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 |
07-3368333轉 2649~2651 |
公益出租人認定 |
公益出租人認定 |
07-3368333轉 2649~2651 |
青年安心成家方案查核督導計畫 |
98~101年度購置住宅貸款利息補貼 |
07-3368333轉 2649~2651 |
住宅補貼方案查核督導計畫 |
96~110年度購置住宅貸款利息補貼 |
07-3368333轉 2649~2651 |
社會住宅包租代管 |
第1、2、3期包租代管 |
07-3368333轉 2649~2651 |
社會住宅招租 |
高雄市社會住宅招租 |
07-3368333轉 2649~26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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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 早上:08:00~12:00 下午:13:30~17: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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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辦流程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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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補貼作業流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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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補貼作業流程圖說明:1.申請人提出申請後收件。2.由本局初審,文件不齊者退件或補件。3.文件齊備者由本局建檔並調查財稅資料。4.進入覆審不符資格者駁回或申覆。5.符合資格者核發核定函或證明並撥付補助。6.超出計畫戶數抽籤並通知申請人。7.申請時程約需2至4個月。8.修繕(6個月辦理),購屋(一年內辦理),租金補貼(撥付12個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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