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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政綱要 |
都市發展局113年度施政綱要
一、 導引新產業、新開發與新動能進駐亞灣,配合行政院亞灣智慧科技創新園區推動方案,辦理都市計畫檢討,結合新創產業,建構國際企業旗艦中心聚落,吸引產業投資及專業人才宜居高雄。 二、 原高雄煉油廠依行政院南部半導體「S」廊帶政策及「循環經濟推動方案」,轉型半導體晶圓產業基地及循環技術暨材料研發專區,形塑北高雄為科研及材料創新聚落。 三、 持續與國家住都中心共同推動社會住宅政策,並以興辦1.5萬戶社會住宅為總目標,以低於市場行情、並運用囤房稅收折減租金,提供青年、經濟或社會弱勢安心居住,減輕居住負擔。 四、 因應橋頭科學園區廠商選址、捷運紅線岡山路竹延伸線通車,對接高雄市國土計畫南部科技產業走廊佈局,研擬北高雄科技產業廊帶發展策略,辦理都市計畫通盤檢討作業,健全都市發展。 五、 依據行政院核定新材料循環產業園區設置計畫,接受經濟部委託辦理大林蒲遷村作業,研提遷村安置計畫書,提送經濟部報行政院核定後執行,以確保大林蒲居民居住權益。 六、 配合行政院南部半導體「S」廊帶目標及因應捷運小港林園延伸線,辦理南高雄科技產業廊帶都市土地與非都市土地之發展策略規劃,引導土地適性發展。 七、 推動都市更新及加速土地活化,辦理岡山行政中心舊址機1-1用地、左營水肥瀝青廠(機20)公辦都更、前金區七賢國中舊址開發招商,活絡地方發展。 八、 協助社區自主都更重建,設立區域型都更工作站提供諮詢服務,以588專案協助有重建意願的老舊社區,成立都市更新會法人組織,推動都市更新。 九、 為落實居住正義,減輕本市市民租屋負擔,持續配合中央開辦擴大租金補貼政策,並運用囤房稅收辦理育兒租金補貼。 十、 獎勵租賃住宅服務業辦理社會住宅包租代管計畫,以補政府興辦社宅之不足,並配合中央政策推動自購及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等多元住宅安居服務,改善居住品質。 十一、持續推動公共設施用地專案通盤檢討,兼顧都市發展與維護民眾權益,提升生活環境品質。 十二、因應117年捷運黃線通車,配合高雄市國土計畫南部科技產業走廊佈局,辦理鳳山都市計畫通盤檢討,帶動鳳山整體發展及都市再生。 十三、加速辦理左營、鼓山等地區都市計畫通盤檢討,促進土地合理利用與發展。 十四、辦理大樹區鄉村地區整體規劃,盤點地區空間資源,兼顧農業資源維護及高屏溪水岸保育前提下,結合既有產業及宗教文化資源,推動產業加值及觀光發展,創造宜居永續環境。 十五、完成本市大眾運輸導向可申請開發許可地區細部計畫案,以增額容積及容積獎勵機制提高大眾運輸場站周邊開發強度,並回饋公益設施,落實本市TOD發展策略。 十六、持續精進高雄都審興革制度,針對重點都設地區,擬定都市景觀管理機制,建構本市優質都市空間,並研議收費機制,提升審議品質與效率。 十七、持續推行社區營造計畫,協助社區打造特色空間及創意亮點, 展現在地特色,改善生活環境品質,提升社區活力及引導社區發展創生事業,創造社區自給自足及永續發展的動能。 十八、打造旗糖農創園區為東九區觀光門戶,並結合閩、客、原等不同族群聚落,推動新農產業,發展農業科技、教育體驗及觀光休閒等,活化地方經濟並永續發展。 十九、持續推動本市都市計畫區1/1000地形圖測製,建全本市資訊基礎建設及發展智慧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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