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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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住宅申請流程
 
國民住宅相關申請書表

1.國民住宅轉讓及承受聯合送審書
2.高雄市民承購國宅申請表
3.國宅貸款申請書、切結書、同意書

 

購買國宅作業流程圖:申請流程若有疑問請洽07-337-3530或07-337-3530

購買國宅作業流程說明
1.申請
2.高雄銀行、台灣土地銀行、台北富邦銀行(查詢有無申購國宅紀錄)
3.複審合格公布合格名單
4.抽選戶順位籤
5.看屋
6.選戶
7.繳款
8.至高雄銀行辦理國宅貸款
9.簽約
10.辦理產權移轉手續
11.交屋

申請項目
應備證件
申請條件
處理期限
服務電話
申購國宅 1.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
2.全戶財產歸戶清單
3..國宅貸款申請書、切結書、同意書
4.印章

1.年滿20歲,在本市設有戶籍。
2.與直系親屬設籍於同一戶或有配偶者。
3.本人、配偶、戶籍內之直系親屬及其配偶,均無自有住宅且無國民住宅貸款尚未清償者。
4.符合行政院公告之收入較低家庭標準者(本市99年國民住宅出售對象家庭收入標準102萬以下)。
※申請承購國民住宅者本人、配偶、戶籍內之直系親屬及其配偶,應出具同意書,由國民住宅主管機關查詢有無前項第三款國民住宅貸款尚未清償情事。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不受前項第二款之限制:
1.年滿40歲無配偶者。
2.父母均已死亡、戶籍內有未滿20歲或已滿20歲仍在學、身心障礙或沒有謀生能力且均無自有住宅之兄弟姊妹需要照顧者。
依配售公告事項辦事項辦理。
3373530


服務項目
應附書表與證件
辦理時程
服務電話
備註
國民住宅轉讓承受(使用執照取得十五年以上之社區) 1.土地及建物謄本各乙份
2.私章
3天
337-3530
 
國民住宅轉讓承受(使用執照取得十五年以下之社區)

轉讓人證件:
1.戶籍謄本乙份。
2.土地及建物謄本各乙份。

承受人證件:
無承接國宅貸款者:
1.戶口名簿影本乙份。
承接國宅貸款者:
1.全戶戶籍謄本乙份。
2.全戶財產查詢清單。
3.國民住宅貸款申請書、切結書、同意書各乙份。

無承接國宅貸款辦理時程3天。

承接國宅貸款辦理時程2~3週。
337-3530
 
獎投國宅、勞工住宅塗銷「國民住宅」註記 1.土地及建物謄本
2.私章
4天
337-3530